
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营养师人才培养与职业能力评价工作,落实中国营养学会《关于2026年度公共营养师考试工作的通知》(中营学教便函[2026]02号)统一工作部署,我会拟于2026年6月组织2026年度第二次公共营养师职业能力评价全国统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考试评价级别为三级公共营养师(高级工)、四级公共营养师(中级工),考核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部分,均采用标准化机考形式。二级公共营养师本次不开考。
报考条件参照附件2《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6日
(二)考试时间:2026年6月27日09:00-11:30
考试采用机考形式,理论知识考试时长90分钟,专业技能考试时长60分钟,合计150分钟;两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本次考试在昆明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培训仅针对选择「培训+考试一体化费用」档位的公共营养师报考人员开设,具体安排如下:(一)培训方式:采用线上网课学习形式,支持随报随学、循环回看,全套课程共计113课时,总时长66小时。有微信群答疑。(二)课程内容分为基础知识与实践技能两大核心模块。(三)具体培训内容:
(一)基础知识模块:涵盖职业道德、医学基础知识、营养学基础知识、各类人群营养知识、食物营养与食品安全、公共营养、营养教育和健康促进、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等内容。
(二)实践技能模块:涵盖膳食调查和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膳食指导和评估、营养教育和咨询、社区营养管理等内容。
本次报考实行分类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培训+考试一体化费用:980元/人,含对应级别全套培训课程、考务费、报名服务、证书制作等全部费用,证书如需邮寄采用顺丰到付,无预收邮寄费用。
(二)考试费用:480元/人,仅限营养相关专业考生、或可提供正规培训结业证明的社会考生报考,含考务、报名服务、证书制作等全部费用。不含培训课程,证书邮寄规则同上。
(三)昆明医科大学学生考试费用:380元/人,仅限昆明医科大学营养相关专业学生报考,需提交相关证明,含考务、报名服务、证书制作等全部费用。不含培训课程,证书邮寄规则同上。
考生可通过网银转账等方式将考试费用汇入云南省营养学会账户,汇款时务必备注(姓名+6月公共营养师考试+报考级别)。
账户名称:云南省营养学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交林路支行
账号:53001616337050064717
1. 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完整报名资料,于2026年6月6日前,将所有资料整理为单个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级别+2026年6月公共营养师报名”,发送至云南省营养学会官方邮箱:ynns1994@126.com,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需提交的报名资料清单如下:
1. 公共营养师考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JPG格式);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照片(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照片,JPG格式);
4. 本人一寸白底电子证件照(尺寸2.5cm×3.5cm,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照,文件大小20KB-200KB,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
5. 缴费成功截图;
6. 选择480元/380元费用档位的考生,需额外提供对应资质证明:(1)480元档位:相关专业学历证明,或正规培训结业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年内有效,JPG格式);(2)380元档位:学信网截图、学生证照片等有效证明材料(JPG格式);
7. 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如已取得的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选交)。
考试合格人员,由中国营养学会统一颁发《公共营养师职业能力评价证书》,证书可在中国营养学会教育培训中心官方系统(cnsedu.net)查询验证。
1. 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及成绩资格。
2. 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补报、材料修改申请,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3. 费用缴纳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资格的,费用不予退还。
4. 考试相关安排若有调整,将另行发布通知。
咨询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与微信:18468093531
官方邮箱:ynns1994@126.com
1. 考生报名表
2. 公共营养师报考条件
云南省营养学会
2026年5月6日
附件1考生报名信息表
公共营养师考生报名信息表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 考试城市 | 报考级别 |
居民身份证 | 昆明 | ||||||
附件2公共营养师报考条件
公共营养师报考条件
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非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备注
相关职业:食品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等小类下职业。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公共营养保健、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中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专业。